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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于2002年1月17日,是本溪市人民政府实施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职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为山城百姓筑起健康长城”为宗旨,努力创建管理科学、技术精湛、服务卓越、和谐高效的一流疾控中心。在市卫生局领导下,积极落实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能,围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任务,在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制、卫生应急、公共卫生信息服务、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防制、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控制、健康教育与促进、质量管理和卫生检验等方面发挥出地区专业机构的作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在职职工17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7人,占职工总数的87.2%,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15人、中级职称64人,初级职称70人。职工中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72人、大专学历5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70.9%。共设置22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7个,业务科室15个。现有房屋面积4869.27平方米,固定资产1739.5万元,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仪、半自动生化鉴定仪、凝胶成像仪、多功能高倍显微镜、超速离心机和荧光定量PCR仪、酶标仪等大型仪器设备50余台件,可开展220余项理化和微生物检验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职责: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制工作。